天津市和平區2021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公示
2021-12-13 11:58 分享到: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要求,現將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21年9月15日—9月24日(7個工作日)
二、受理地點及電話
地 點:和平區教育局
通訊地址(郵編):和平區南門外大街257號(300020)
電 話:27126256
三、公示要求
1.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間,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受理部門反映(信函以當地郵戳時間為準)。
2.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真實、具體,電話及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
3.受理機構對反映人員和反映的情況嚴格保密。
附件:天津市和平區2021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第二批公示
和平區教育局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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