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靜海區北師大實驗學校2025年度合同制教師招聘啟事
2025-04-14 19:50
為滿足天津市靜海區北師大實驗學校用人需求,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等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2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指2025屆畢業生(2023、2024年畢業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視同為應屆畢業生)。
按照《市人社局關于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有關事項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1〕83號)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與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同等對待,高級工班畢業生與大學??茖W歷人員同等對待。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道德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
4.應聘人員年齡在18周歲及以上,40周歲及以下(1985年9月1日至2007年9月1日期間出生);
5.具備國家承認的,符合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學歷、學位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港、澳、臺及國外院校專業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為準,專業參考教育部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1997年頒布、2008年更新)》及《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等;
6.具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9.在崗教師需在報名時,提供所在學校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且在處分期內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
5.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現役軍人;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天津市靜海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因隱瞞以上不得參加此次招聘內容而被聘用者,一經舉報或查出情況屬實,用人單位可以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
(三)具體招聘的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天津市靜海區北師大實驗學校2025年度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計劃》。
三、招聘程序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保證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存在需要回避關系的,要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和規定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考人員要樹立誠信考試光榮,違紀舞弊可恥的理念。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所列行為的,視具體情形給予相應處理。
監督電話:022-28947587
五、注意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二)我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
(三)咨詢電話:022-68592007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11:00、14:00-17:00(對于筆試面試內容范圍方向等問題一概不作答復)。
附件鏈接:https://pan.baidu.com/s/1znHvGejCEbLqJUwG5rgFkA
提取碼:0414
附1:天津市靜海區教育系統2025年度招聘合同制教師計劃表
附2:承諾書
本公告未盡事宜,以天津市靜海區北師大實驗學校解釋為準。
天津市靜海區北師大實驗學校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