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中醫藥大學2025年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科研助理公告
2025-07-14 10:43
為落實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5年高等學校開發科研助理崗位吸納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冀教科函[2025]12號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科研助理4名,具體崗位及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測評、考核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和崗位條件
詳見《河北中醫藥大學科2025年科研助理崗位招聘崗位及條件》附件1。
對于取得海外院校學歷學位或畢業于國內院校自設學科的考生,如專業名稱與崗位要求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可由用人單位(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在校期間所學課程、研究領域及畢業院校開具的學科專業證明等材料進行綜合研判,嚴格把握,統一標準,作出決定。
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未滿約定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失信被執行人,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此外,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定。
三、招聘范圍
2025年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在河北中醫藥大學官網通知公告欄(https://www.hebcm.edu.cn)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11日-2025年7月18日
2.報名方式:通過電子郵箱接受報名,每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應將相關材料打包(郵件和壓縮包文件命名為“2025科研助理+科研平臺名稱+姓名”)發送至河北中醫藥大學人事處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地址:rsc@hebcm.edu.cn。
3.需提交的材料
在電子郵件附件處提交(1)-(3)項材料的pdf掃描件,填寫并提交第(4)項材料的原格式文件及pdf掃描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正反面;
(2)初始學歷到最終學歷畢業證和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需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由就讀學院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3)應聘崗位要求具備相關能力和水平的證明及其他材料;
(4)《河北中醫藥大學招聘科研助理崗位報名登記表》(附件2)
4. 我校人事處根據崗位條件要求,對報名人員信息進行資格初審,各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經審查,如需補充上傳材料,將通過郵件通知。資格審查結果由科研平臺通過報考人所留郵箱通知本人,請務必及時查看郵箱。應聘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選聘資格。
(三)測評考核
由各科研平臺組織專家組成評委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面試或試講的形式進行考核。結合面試表現、學習工作經歷、科研成果以及崗位匹配性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根據測評考核情況初步確定人選。測評考核的人選、時間、地點、形式、結果由各科研平臺通過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另行通知。
(四)體檢、公示
體檢工作由各科研平臺組織,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河北中醫藥大學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五)聘用及薪酬待遇
公示無異議后由學校委托河北諾亞人力資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與科研助理簽訂聘用協議,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學校從事科研助理工作, 聘期12個月,期滿不再續聘。薪酬待遇面議,社會保險按照國家、省及學校相應規定執行。
對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311-89926060 13931892353(河北中醫藥大學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1-89926053(河北中醫藥大學紀檢監察室)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河北中醫藥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聯系人:河北中醫藥大學人事處 李老師
聯系電話:0311-89926060 13931892353
河北中醫藥大學人事處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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