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區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公告
2021-12-13 14:45 分享到:
和平區人民法院計劃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6名,現將簡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計劃招聘6人,負責審判輔助和其他事務性工作。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熱愛法院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
(三)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紋身,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無吸毒史,無傳染病、精神病等疾病病史;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能力。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30歲以下,具有速錄資格證書或法院相關工作經歷。
(五)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的;
2、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
5、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6、參加過邪教組織的;
7、其他不宜從事招錄崗位工作的。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報考人員可以在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官網(http://tjhp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下載報名表,并將填寫后的報名表、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其他證書或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復印件或掃描件打包并以“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考+報考人員姓名”為文件名發送到hpqrmfy01@tj.gov.cn。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名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名時間:2020年5月1日-2020年5月10日。
報名咨詢電話:022-27831624
(二)專項技能評定
評定科目為打字技能評定,采用現場評分制。
評定科目由和平區人民法院負責組織和評分,滿分為100分,現場給出評分。
評定時間:2020年5月12日 9:00
參加評定人員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其他證書或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原件,缺少材料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評定。
(三)面試
面試形式:結構化面談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2020年5月16日9:00-11:00。
進入面試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報考人員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二代),無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面試。
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總成績=專項技能評定結果×50%+面試成績×50%。
專項技能評定結果及面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以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名單。
體檢的項目、標準,在同類人員體檢標準出臺之前均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
非組織原因,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或鑒定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六)遞補
在招聘過程中出現自動放棄和不合格人員的情況,經研究同意后,可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四、聘用及薪酬標準
(一)被聘用人員不納入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管理,采取勞務派遣制的用工方式。
(二)被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相關政策,扣除“五險一金”后每月實發工資3000元左右;試用期內月實發工資不低于2400元。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員,將由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崗位安置和調配,不服從分配者不予聘用。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法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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