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科大學2025年第一批科研助理招聘方案
2025-07-07 14:23
根據天津醫科大學事業發展和人員需求實際情況,現面向社會招聘科研助理(勞務派遣)人員,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見附件《天津醫科大學2025年第一批科研助理招聘計劃》。
二、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參照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等相關專業目錄執行,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學校自設專業未在目錄內或境外學習經歷所學專業未在目錄內,由人事處會同用人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或已發表論文等學習、科研材料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判定其專業相關性。應聘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標注的專業為準,其中以第二學歷或輔修專業報考的,應具有與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的學位證書;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工作人員須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7.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經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開除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公務員錄用考試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仍處于禁考期限內的;
5.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發生科研誠信失信行為被通報處理的;
7.使用后出現《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等相關文件要求的回避情形的;
8.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法律規定不得使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材料
(一)報名信息表
根據個人實際情況完整填寫《報名信息表》(見附件),文件名稱為“姓名+報名信息表”,上傳EXCEL版。報名信息表各字段要與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證明材料記載信息一致,務必填寫準確。應聘崗位以此表“報考崗位編號”字段填寫信息為準,填寫錯誤或未填寫視為無效報名,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二)應聘崗位要求的佐證材料
1.年齡要求:
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正反兩面)。
2.學歷、學位和所學專業要求:
(1)取得中國境內學歷學位證的,上傳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掃描件;
(2)取得境外學位的,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認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不相符,須同時提供與應聘崗位要求專業相關的其他佐證材料,如課程表、成績單、已發表論文或研究方向證明等,以上材料如為外文版本,請通過正規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版本,加蓋翻譯公司章后上傳掃描件;
(3)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上傳就讀學校出具的在學證明(加蓋招生單位或培養單位公章)掃描件。
在學證明須包含以下信息:應聘人員姓名、身份證號、就讀院校、學歷(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所學專業、專業代碼、預計畢業時間。因審核需要,以上信息為必要信息,缺少或錯誤視為無效報名,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如在學證明為外文,請通過正規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版本,加蓋翻譯公司章后上傳掃描件。
(三)個人簡歷
按照指定簡歷模板(見附件)填寫個人簡歷,上傳Word版簡歷,名稱為“姓名+簡歷”,未按照模板提供簡歷的視為無效報名,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請您按照上述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并確保在報名郵箱中提交的各項信息和佐證材料完整、真實、準確。如未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或經查實在報名過程中提供虛假、錯誤個人信息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5年7月4日至10日,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視為無效報名。
2.報名方式及要求
在報名時間內,按本方案“三、報名材料”要求將報名材料發送至報名郵箱(詳見招聘計劃)。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
(二)資格審核
用人部門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的主要標準為已經發布的崗位招聘條件,應聘人員務必保證提交的報名資料完整、真實、準確。
(三)面試及錄用
面試旨在測試應聘人員崗位綜合素質,采取自述和問答的形式進行。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人員。面試結束后,用人單位將根據應聘人員綜合表現擇優確定錄用人員。
五、工資待遇
本次招聘科研助理崗位為勞務派遣形式,工資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天津市相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和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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